南京早餐店加盟签约要注意哪些问题?
在南京开一家早餐店,若是选择加盟的方式,需要和早餐品牌方签订加盟合同。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损,在加盟之前需了解加盟签约注意事项。那么,南京早餐店加盟签约要注意哪些问题?接下来就让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:首先,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。因为所谓加盟,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,换句话说,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,才能授权给加盟店。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,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。
通常,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,即加盟金、权利金及保证金。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,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。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,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,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。因此,南京早餐店加盟须知当加盟店不再开时,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,以保障自身的权益。
第三、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。一般的加盟合约中,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,不得私下进货。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,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,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,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,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。
关于南京早餐店加盟签约注意事项,小编就先为大家简单的介绍到这里。加盟开店一定要慎重,要充分考虑清楚,了解品牌政策,然后再考虑是否要加盟。若对加盟开店还有其他方面的顾虑,可以通过吉祥馄饨的品牌官网来进一步咨询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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